L1签证虽然是非移民签证,但按照美国移民局相关规定,持有L1签证的相关人士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申请美国绿卡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并且持L1签证身份的跨国公司经理人被视为第一优先类人群。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移民政策是把促进美国商业活动的国际化同吸收外国优秀人才放在同等的位置。可以说,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L1签证是唯一得到特殊对待的。
L1非移民签证实质上是对在美国从事暂时活动的临时签证,而不是在美国永久居留的移民签证。因此,申请非移民签证的条件之一,便是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不得怀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即一般称为“移民倾向”。在所有非移民签证中,只需L1和H1B这两种不把“移民倾向”作为审核条件。也便是说,L1签证恳求者在境外恳求签证或在境内恳求转换身份时,能够合法地怀有两层企图,即先取得有限期的暂时居留,再依据状况和需求取得无限期的永久居留。从申请经历上来看,L1恳求也几乎没有由于“移民倾向”而遭到拒签的。
同其它签证比较,以L1身份请求永久居留,在请求程序上较为简单,也无须提供各种杂乱的资料。也就是说,只需L1身份持有人在进入美国该公司工作后,其所任职的公司只需同海外母公司的隶属关系不变并保持运营,一年后即可提出永久居留请求。在提出请求时,即不必通过请求永久劳工证的杂乱程序,也无须提交额定的个人资料。按照这一程序可以说以L1身份请求绿卡是一个天然进程。
最终,取得绿卡的等候时间短也是L1身份的一大优势。在美国,除了美国公民的爱人、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之美国公民的爸爸妈妈请求绿卡不受配额约束外,其它一切移民请求,从家庭团聚到难民,均受配额约束。这种配额从一千名到几万名不等。请求人在请求获准后根据不同的类别,其实际取得绿卡的等候期可以从不用等候到等候十年以上。等候期的长短取决于该类别取得的配额之数量以及请求人的多少而定。根据1990年的移民法,在家族移民配额中,绿卡持有者的爱人及未婚子女类名额最大,每年为114,200名,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规则的因抗拒强迫性人口政策请求保护类名额最少,每年1,000名,榜首优先类工作移民每年40,000名。家庭移民类配额尽管最大,但因符合条件者多,还有国家和地区的约束,因而在亚洲地区等候期最长者可超过十年。榜首优先类工作移民尽管名额不是最多,但因符合条件者少,因而几乎历年来名额用不完。作为被归入榜首优先类工作移民的L1,假如永久居留取得同意,一般不用等候即可取得绿卡。同需求等候数年乃至十年的移民类别比较,L1类别显示了非常大的优势。由此可见,从请求到签证,从签证到永久居留取得绿卡,美国L1签证类别可以说是集一切非移民签证之有利处于一身的唯一签证。正是这些有益之处,L1签证成为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签证。